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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2012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暨教学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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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8-19

本网讯  为了充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三十条意见》和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充分发挥全院教师参与讨论的积极性,712日上午,法学院在海鸿花园会议室举行了2012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暨教学工作会议。副校长杨春梅教授、教学督导刘晓薇教授出席了本次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田磐石、副院长周毅、仇晓光、副书记高原、法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书记田磐石主持。

在主题发言阶段,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教研室主任、部分年轻教师先后发言,就人才培养定位、专业特色凝练、如何构造课程体系等核心问题发表看法。期间,刘晓薇教授从督导工作的视角,对法学院人才培养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副校长杨春梅教授肯定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她对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表示了深切的期望,她说,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当首先注重品格的培养,注重综合素质;其次还应当对培养的过程如何创新进行研究,不但要注重课堂手段,还应当注重课下的实践活动,在目标清晰后,通过多种途径与措施完成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

副院长周毅做了总结发言。他重申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重要意义,他认为,人才培养方案关系到法学院的未来发展前途。为此,在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当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的思想,同时,他希望全院教师共同努力,共同创造法学院教学工作的美好明天。

(法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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