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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立东教授来我校法学院作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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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10-26

本网讯(通讯员 蒋艾霖)1025日,应我校法学院院长傅穹教授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蔡立东教授来我校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作了一场题为“民法学习和学习民法”的学术专题报告。此次学术报告由我校财经法律研究中心、法学院主办,法学院团委、法学社承办。法学院院长傅穹教授主持了报告会。

讲座中,蔡立东教授以宽阔的视野和独到的视角向广大师生阐述了其对民法体系与逻辑的理解,并深入浅出地向在座的同学引出学习民法的基本方法。首先,蔡教授指出学习民法一定要确立适当的民法观。蔡教授认为法的每一个命令都决定着一种利益冲突,法的最高任务是平衡利益。民法是决定私人间利益冲突以及私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冲突的技术机制。其次,蔡教授希望同学们在学习民法的过程中能明确民法规范的特质。民法是裁判法而不是行为管制法,这是其与其他法的主要区别。民法制度是由社会自治的局限及其司法救济而生成的,是意思自治的实现机制,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是其设计的前提。此外,蔡教授还详细地向大家介绍了裁判法的制度意蕴。蔡教授提出民法制度的规范对象是主体间的纠纷,所以其规范的价值中立性就尤为重要,即法官不应是官而是代表社会的公共选择。最后,蔡教授用其多年的经验向在座的全体同学传授了自己学习民法多年而总结出的七维学习法,使在场的师生茅塞顿开。蔡立东教授以其渊博的知识,严谨细致的态度,深入浅出的讲解,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师生,同时也引发了法学院师生对如何学习民法的进一步关注和思考。

在报告结尾,法学院院长傅穹教授对此次报告进行了点评并谈了几点深刻感受。希望同学们在研究问题、思考问题的时候,能做到以问题为切口、以体系为背景、重点培养自己法律实力的基本功,真正做到有技术。在现场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问,就如何培养、训练学习民法的切入点以及一些热点问题与蔡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蔡教授对提问均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尤其指出要去掉思考的惰性,培养思考阅读的习惯,形成自己的思考立场,在场同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审核人 傅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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